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我司”)就近期網絡及媒體上出現的,使用我司于1980年發行的《庚申年》郵票圖案和1962年發行的《梅蘭芳舞臺藝術》郵票小型張圖案,制作成《80庚申猴大版紀念張》《梅蘭芳小型紀念張》等產品進行宣傳、銷售等事宜,作出如下鄭重聲明:
一、我司從未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庚申年》和《梅蘭芳舞臺藝術》郵票小型張圖案開發、制作、銷售上述紀念張產品。該產品未經我司批準,其制作、宣傳、銷售等活動亦與我司無任何關系,出現任何糾紛以及觸犯法律法規的行為與我司無關。
二、所謂“庚申猴票發行40周年紀念”“北京郵票廠榮譽出品”“至今首見的官方紀念張”“屬中國集郵總公司特許定制品”“原版再現”“與80猴票同圖案同雕刻同印刷”“全網限量”“稀缺發行”等宣傳用語涉嫌虛假、誤導宣傳。
我司鄭重提醒廣大消費者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三、我司再次嚴正聲明:未經我司授權,以我司或與我司合作等名義擅自使用“北京郵票廠榮譽出品”“中國集郵總公司特許定制品” “中國集郵”“中國郵政”等我司商標、標識、專屬稱謂等進行宣傳或印刷、銷售等活動均屬侵權違法行為,侵權人應立即停止違法活動。我司將采取相應法律手段維護我司合法權益。
廣大消費者購買郵票郵品可通過中國郵政集郵網廳(https://jiyou.11185.cn)、中國郵政手機客戶端、中國郵政微郵局集郵微信商城和中國郵政商城微信小程序等線上渠道,以及全國各地郵政網點選購。其他渠道購買有關集郵產品,購買前請核實中國郵政或中國集郵發放的產品防偽標簽。
特此聲明。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