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黨組決定:
王賀利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黨委常委;
孫玉華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石明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免去其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楊祖偉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吳登壽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吳永佳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王旭光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宋培平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貴州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張霞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貴州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楊效良同志任中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沈菁同志任中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紀委書記;
王昊同志任石家莊郵電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
免去吳登壽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免去劉鴻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免去黃志斌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
谷德凱同志不再擔任中國郵政集團工會常務副主席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