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黨組決定:
張帆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黨委書記,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河北省寄遞事業部黨委書記;
楊全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黨委書記,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寄遞事業部黨委書記;
吳全兵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公司黨委委員;
免去劉承發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免去楊全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黨委書記,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河北省寄遞事業部黨委書記職務;
免去馬小群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
免去陳洪濤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黨委書記,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寄遞事業部黨委書記職務;
免去吳全兵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
免去宋英忠同志的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職務;
免去丁奇文同志的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