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黨組決定:
李柏平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黨委書記,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寄遞事業部黨委書記;
丁永紅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黨委委員;
張筱輝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趙曉紅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鄒江平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張志軍同志任中郵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王冬秋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郵票印制局(北京郵票廠)紀委書記;
陳劍鋒同志任中國郵政文史中心(中國郵政郵票博物館)紀委書記。
免去王儉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黨委書記,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寄遞事業部黨委書記職務;
免去王愛平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黨委委員,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寄遞事業部黨委副書記職務;
免去張志軍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免去丁永紅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黨委委員,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寄遞事業部黨委副書記職務;
免去何建宇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免去鄒江平同志的中郵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免去馮鴻雁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郵票印制局(北京郵票廠)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