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黨組決定:
胡爾綱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黨組書記,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青海省寄遞事業部黨委書記;
李小兵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張玉恒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陜西省分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馮鴻雁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巡視專員(二級副);
耿奎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巡視專員(二級副);
李海濤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巡視專員(二級副)。
免去周新峰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黨組書記,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青海省寄遞事業部黨委書記職務;
免去寧俊偉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職務;
免去石明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陜西省分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職務。